位置:首页 / 患者版首页 / 新闻中心 / 医院新闻 / 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发票收取、审核及归档全流程管理,切实防范虚假发票、不合规发票入账引发的财务风险、税务风险和审计风险,帮助医疗机构财务人员熟练掌握官方发票查验渠道、标准操作方法、票面信息核对要点,严格落实税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药品耗材采购、设备基建、后勤服务等实际业务场景,特整理本宣传辅导材料。
一、发票合规管理要求
发票是医疗机构财务收支、会计核算、税务申报、审计核查的法定原始凭证,是规范财务管理、防范廉政风险、保障财税合规的核心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第十四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二十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一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各医疗机构财务人员需严格遵循“先查验、后入账、严审核、全合规”的工作要求,对所有取得的发票实行全覆盖查验、全要素核对,杜绝虚假发票、作废发票、错票、漏票入账,全面提升医疗机构票据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对于发现的假发票、套打发票、虚开发票等问题发票线索,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二、发票真伪查验渠道及实操方法
当前税务机关认可的正规发票查验渠道均为官方平台,无任何第三方付费查验渠道,财务人员需认准官方端口,杜绝使用非正规平台,避免信息泄露、查验失效等问题。支持电脑端、移动端多渠道查验,可适配单张查验、批量查验、电子发票文件导入查验等多种场景。
电脑端: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该平台为官方核心查验渠道,支持查验近5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部正规发票,数据权威、结果有效,可作为入账、审计、税务核查的法定依据。
1.平台基础信息
官方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务必认准“.gov.cn”官方域名,谨防虚假仿冒网站。平台无需注册登录即可免费使用,每份发票每日最多可查验5次,当日开具发票当日可完成查验。
2.前置准备操作
首次使用平台需下载安装官方根证书,否则会出现查验失败、页面报错等问题。用户可在平台首页左侧“根证书安装”入口,按照提示一键安装,完成后刷新页面即可正常使用;若出现浏览器拦截风险提示,可在浏览器安全隐私设置中关闭“拦截证书风险”功能,适配主流高版本浏览器。
3.详细查验步骤
第一步,进入查验平台首页,确认页面加载正常、无异常弹窗。第二步,根据发票类型精准录入核验信息,不同票种核验字段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专用发票需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开具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需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校验码后六位;机动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需对应录入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及对应合计金额。第三步,手动输入验证码,或直接导入OFD、PDF格式电子发票文件,系统自动回填票面信息。第四步,核对录入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系统弹出【发票查验明细】界面即为查验正常,若提示“无此发票信息”“信息不一致”则为异常发票。
(二)查验结果判定与留存要求
1.正常发票
系统显示发票信息完整、状态为“正常”,票面信息与录入信息完全一致,可正常入账归档。
2.异常发票
系统提示查无此票、信息不符、发票作废、红冲、失控、异常,一律不得入账,需立即退回开票方更换合规发票。
3.留存规范
单张金额1万元以上、多张连号累计1万元以上的发票,必须留存官方查验截图,附于记账凭证后归档备查。
三、发票票面全要素核对要点
完成真伪查验后,财务人员必须逐一对票面信息进行人工精细化核对,杜绝“真票假开、信息不符、业务不实”等隐性风险,结合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工程服务、后勤运维等高频业务场景,重点核对以下八项核心要素。
(一)购销双方信息核对
购买方信息需与本医疗机构备案信息完全一致,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不得有错字、漏字、数字错误,不得简写、简称。销售方信息需与合作供应商资质匹配,名称、税号真实有效,状态正常,严禁接收与实际购买单位不符的发票。
(二)商品服务名称核对
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等,票面货物名称需具体、规范。单次交易多品类、多数量货物,不得只笼统开具“医疗耗材”“办公用品”“物资一批”等模糊名称,还必须附带增值税发票开票系统自动生成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列明具体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税率、税额。
(三)金额、税率、税额核对
逐笔核对票面单价、数量、金额、税额、价税合计,确保计算公式准确,大小写金额完全一致,无涂改、错位、差额。核对发票金额与采购合同、入库单、验收单、付款凭证金额匹配,杜绝高开、低开、拆分开票、虚增金额等问题。严格匹配税率标准,药品、耗材、服务对应税率征收率合规,注意防范税率适用错误情形。
(四)开票日期与业务时效核对
发票的开具日期需与实际业务发生时间、物资入库时间、服务完成时间基本匹配。如果销售方在经营业务发生时没有向购买方开具发票,购买方可以要求补开。
(五)发票印章与版式核对
纸质发票需加盖销售方正规发票专用章,印章清晰完整,名称、税号与销售方信息一致,严禁使用财务章、公章、业务章替代发票专用章。电子发票无需加盖纸质公章,版式文件真实完整,无篡改、拼接、PS痕迹。数电票无纸质版式,以官方下载的OFD/PDF原件为准。
(六)备注栏信息核对
针对医疗机构基建工程、不动产租赁、大额维修服务等特殊业务,发票备注栏需按规定填写完整。工程类发票需备注项目名称、项目地点,不动产租赁发票需备注不动产详细地址。未按规定备注的发票属于不合规发票,不得税前扣除,不得入账报销。
(七)票据类型适用核对
严格区分医疗收费票据与增值税发票,医疗机构日常诊疗收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对外采购物资、接受应税服务需取得正规增值税发票,严禁用普通收据、自制白条替代正规发票入账。不得向个人患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仅可开具普通发票或医疗收费票据。
(八)发票状态二次核对
重点核查发票是否存在作废、红冲、失控、异常、失联等状态。部分发票查验时状态正常,后续被开票方红冲作废,财务人员需定期对往期大额发票进行复核,杜绝已失效发票留存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