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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 浏览数:940发布时间:2026-09-02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及《新疆医科大学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明确推免工作导向,严格规范推免程序,坚持“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原则,切实提升推免生选拔质量,确保推免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现将我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

(一)组成

主任:党委书记、院长

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纪检工作领导

委员: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及教师代表

材料审核专家组:由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

(二)职责

1.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主要负责本学院推荐工作(含制定学术成果的审核鉴定程序),处理推荐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材料审核专家组:对学生学术成果(如发表学术论文、科研竞赛获奖、参与科研项目等)的审核鉴定,具体见附件2。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分配至学院名额为:麻醉学专业普通推免13名;研究生支教团推荐1名候选人;详见附件1。

三、遴选推荐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以及校园和谐稳定。

(二)政治素质好,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及学术不端行为,执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制”。

(三)面向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专升本学生)。

(四)申请时,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同学院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20%(使用学生首次获得的课程成绩,坚决杜绝通过“刷成绩”“刷绩点”提升成绩排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已修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课程,不含大学英语、体育、公共任意选修课程;且具备本科毕业及获得学士学位的条件。

(五)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六)英语水平达到CET-4级≥426分。

(七)“研究生支教团”在符合以上1-6项推荐遴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须符合团委的相关要求。

四、遴选推荐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及申请

9月2日学院2027届应届毕业生各班级召开班会,并将《新疆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实施细则》下发至各推免班级。

(二)材料提交

9月3日前,各班级符合推荐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3),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三)学术成果审核

材料审核专家组对学生提交的学术成果材料进行审核鉴定。程序如下:

1.组织学院相关学生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2.根据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及公开答辩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重点对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和竞赛奖项从严把关(具体见附件2)。

3.专家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4.专家组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

经材料审核专家组审核,如发现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将取消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应赋分。

(四)实施遴选推荐

1.学业成绩审核。学生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记载的首次获得的课程成绩为准计算平均学分绩点,并核查确认学生是否满足遴选推荐各项学业要求。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审核。以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准进行审核。根据材料审核专家组的审核结果,对存在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的学生取消加分。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学业成绩(占比8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占比20%)两部分组成,成绩测算流程见附件4。

4.根据学院推免生名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

5.进入推荐候选名单的学生若放弃推免资格,排名顺延。放弃推免资格学生须填写《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附件5),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存档。

(五)拟推荐名单公示

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不少于3日,须确保全体学生知晓。

五、工作要求

(一)提交材料明细

9月7日前,各班级报送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至学生工作办公室李品老师处,内容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

2.《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3.经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

4.CET成绩单;

5.《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6)一式两份;

6.《新疆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拟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7)。

(二)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遴选推荐工作。严格落实工作纪律与程序要求,依规完成遴选、审核、公示、报送等工作。

2.学院涉及公示内容的须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在遴选推荐工作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强化指导教师在学生科研诚信教育中的关键作用,坚守学术道德,弘扬学术诚信,主动抵制和防范推免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

4.学院组建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时要遵循回避原则,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我院推免,应主动向学院进行书面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我院推免,应主动向学院进行书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须主动向学院进行书面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5.对于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报新疆教育考试院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并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申诉与监督

申请推免的学生,对推荐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反映。

推免工作应坚决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将监督推免全过程,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推免工作期间,我院随时接受咨询和监督!

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991-2638013

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991-2637017

纪检监督电话:0991-2633120

附件:

附件1:新疆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新疆医科大学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和竞赛奖项鉴定要求

附件3: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4:新疆医科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测算流程

附件5: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

附件6: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附件7:新疆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拟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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